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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开放大学培训学院社会化考试(机试)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0-06-01     点击量:

第一条为保障我校社会化考试(机考)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无纸化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各种不利影响,规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维护无纸化考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独立组织、联合组织的各类社会化考试(机考)管理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理,包括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善后及媒体沟通等应对活动。

第三条我考点按照所承接的社会化考试项目具体要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第四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提高认识,加强预防。按照社会化考试(机考)项目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考务培训工作,降低各种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协调处理和上报事关全省性的突发事件,各考场考试工作人员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调配及工作安排。

(三)坚守岗位,畅通信息。考试期间,考试值班电话接听人员要坚守岗位,保证值班电话畅通无阻。在电话屏蔽无法联系的情况下,为考务管理人员配备对讲机,遇有突发事件,立即处理、上报。

(四)快速反应,有效控制。发生突发事件,有关人员要迅速到位,第一时间做出反应。考试工作人员之间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发现问题要及时响应,迅速处理。

第五条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范围等因素,将突发事件分为重大突发事件和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是指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对整个考试的安全和结果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事件。一般突发事件是指该类事件对考试工作有一定的影响,经过妥善处理,考试可以正常进行或不影响考试结果客观、公正、有效,以及考试中出现的个别问题、个别现象。

第六条重大突发事件包括:

(一)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组织管理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考试无法按时进行。

(二)考试开考后,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等出现故障,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且无法在30分钟内修复。

(三)考试期间,考场秩序混乱,出现集体舞弊现象。

(四)考生集体罢考,围攻、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场秩序严重混乱。

(五)考生中发现疑似感染流行性疾病或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

(六)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性事件。

第七条一般突发事件包括: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明显错误。

(二)考试期间,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但可以在30分钟内修复。

(三)考试期间,个别考生因计算机、考试软件等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试,但启用备用计算机可以解决的。。

(四)考试结束后,由于网络、服务器等故障,无法及时将考试数据上传。

(五)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八条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现场考务管理人员及时向考点副主任(副主考)、主任(主考)及主办方巡考(督考)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扩大;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立即进行处理,并向上一级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报告。

在及时处理并逐级报告的同时,应做好突发事件有关情况的文字记录。

(一)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考试管理机构组织管理不当等原因,导致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场,考试无法按时进行时,考点应立即逐级报告至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应立即向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提出相应处理措施,尽快组织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并视情况补足考生的考试时间,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二)考试开考后,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电工等)尽快维修。属于考试软、硬件技术故障的,考场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无法修复故障,应及时向其他技术老师(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信息中心老师、程序开发者)寻求解决办法,属于信息保密内容的,应先向上级领导请示,获得批准后再实施;属于供电系统故障的,电工应立即按照供电故障范围进行排查,属于校外电路故障的,及时与供电公司联系。无法在30分钟内修复,导致大范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时,考点应立即将情况逐级上报至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同时请全体考生在座位上安静等待。省级考试管理机构立即向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应急小组(或主办方)报告,经同意后做出如下决定:考试延时;若延时时间影响下一场考试,则在考试期间内酌情安排相应批次考试。考点工作人员及巡视人员要安抚考生情绪,做好思想工作。

(三)出现考生集体舞弊情况时,考点应尽量采集相关证据,同时立即逐级报告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及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指派专人会同有关部门,封闭整个考点,更换监考人员,并请公安机关协助调查,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出现考生集体罢考情况时,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经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上报至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终止该场考试,并将情况作详细记录。

考试过程中发生考生围攻殴打考试工作人员或故意损坏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及巡视人员首先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对不服从劝解、情节严重者,应经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上报至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进行处理,同时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进行查处。

(五)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感染疑似流行性疾病时,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考试中发现考生出现危重疾病症状时,考场监考人员第一时间联系学校医护人员进行抢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及时送往医院就医。考场工作人员同时维护好考场秩序。

(六)发生其他影响严重的重大突发事件时,考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上报给考点副主任、主任及督考,考点应及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由后者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

第九条一般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考试中发生的一般突发事件,考点应立即向本级考试管理机构报告,上报省级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根据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

(一)考试过程中,发现试题出现明显错误时,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应及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由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处理。

(二)考试期间,因计算机系统、考试软件、网络或供电系统出现故障等原因,导致考生无法正常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安排相关技术人员(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电工等)尽快维修。属于考试软、硬件技术故障的,考场技术人员、网络管理员无法修复故障,应及时向其他技术老师(包括但不限于:学校信息中心老师、程序开发者)寻求解决办法,属于信息保密内容的,应先向上级领导请示,获得批准后再实施;属于供电系统故障的,电工应立即按照供电故障范围进行排查,属于校外电路故障的,及时与供电公司联系。可以在30分钟内修复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协调(如供电局),考点技术人员在30分钟内排除故障,由考点负责人逐级报告至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经省级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同意后推迟相应考试结束时间。

(三)考试期间,个别考生因计算机、考试软件等出现故障,导致无法正常考试,考场工作人员应及时安排考生使用该考场或该考点的备用计算机继续完成考试,并相应推迟该考生考试结束时间。

(四)考试结束后,由于网络、服务器等故障,无法将考试数据及时上传时,应将考试数据做好备份,待网络、服务器故障排除后,及时将考试数据上传。

(五)发生其他有一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时,考点应及时逐级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由社会化考试(机考)省级考试管理机构(或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妥善处理,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并及时上报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

第十条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应依法、合规进行处理,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存档,处理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关于突发事件所涉及的考试政策问题,由社会化考试(机考)国家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或主办方)统一进行研究处理。

第十二条以人为本,做好考生的解释和告知工作。对需重新安排考试时间和批次等情况,应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通知相关考生延考时间及地点等信息,通过相关网站,公布处理方案和咨询电话。

第十三条考试期间,省级和市(州)无纸化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积极跟踪网络等媒体舆情,发现相关情况应及时应对,未经许可,任何考试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考试信息,不得接受任何人采访。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