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保障我校社会化考试(笔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建立健全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应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保障社会化考试(笔试)考务安全的能力,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工作中的突发事件,维护社会化考试(笔试)的公平、公正,保障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校独立组织、联合组织的各类社会化考试(笔试)考务工作中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
第三条我考点按照所承接的社会化考试项目具体要求,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工作。
第四条处理突发事件的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考生、考试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考试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二)提高认识,加强预防。按照社会化考试(笔试)考务工作要求,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增强忧患意识,提前做好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做好考务培训工作,降低各种因素引起的突发事件的可能性。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协调处理和上报事关全省性的突发事件,各考场考试工作人员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工作调配及工作安排。
(四)有效控制,及时处置。出现突发事件要有效控制,及时上报、及时处置,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依靠科技,提高素质。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考务人员、监考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第五条重大事件及应急预案
(一)重大事件的范围
1.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
2.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
3.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4.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
5.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6.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二)重大事件的应急预案
1.考试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应立即逐级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应急领导小组应及时制定报批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2.发生“战争、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他不可预见的自然灾害;突发性恐怖事件或大面积爆发传染病”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请示省组织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关考点停考或缓考的决定或者其他处理方案。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自然灾害,考点应妥善疏散、安置考生、配合地方政府帮助考生解决食、宿、交通问题,将自然灾害的损失将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爆发传染病,考点应配合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工作,进行考点隔离、人员隔离或者采取地方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3.发生“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意见。考点应安抚考生情绪,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时机情况做出考试延时或另外组织考试的处理意见。
4.发生“由于试卷在命题、印刷、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事件时,各考点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省委组织部进行报告,并推迟考试。
5.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事件时,考生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将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考场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务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按照考场管理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6.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将至最低。
第六条一般事件及应急预案
(一)一般事件的范围
1.试卷启封时,发现试卷装订、印刷错误,或者试卷数量少于考试人数。
2.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
3.考试过程中,发生停电,影响考试正常秩序。
4.考试过程中,考生突发急病。
5.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二)一般事件的应急预案
1.考试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应立即向省校报告,按照相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省校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上报应急领导小组,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2.发生“试卷启封时,发现试卷装订、印刷错误,或者试卷数量少于考试人数”事件时,省校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3.发生“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题出现明显错误”事件时,省校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考点通知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按照相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4.发生“考点突然停电”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5.发生“考生突发急病”事件时,监考人员应劝考生放弃考试,并立即送医院治疗。
6.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三)发生突发事件时,各考点主要负责人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四)考试期间未经许可,任何考试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发布考试信息,不得接受任何人采访。
第七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预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培训学院。